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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本地/外地生

招生消息
 報名日期: 2024年3月4日 至 2024年3月31日
課程諮詢日: 2024年3月8日 18:30
(註:學院保留修改以上日程的權利,一切以最後公佈為準。)
課程設置
課程名稱: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學習模式: 全日制面授 (夜間或週末)
修讀期限: 三至七年
學分要求: 30
授課語言: 中文、英文
頒發學位: 哲學博士學位
* 課程正在進行登記程序
入學要求
1.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碩士學位,或;
2.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學士學位及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
3. 持有認可大學的非護理但健康相關學科的學士及碩士學位,或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榮譽學士學位成績優異者需個別評估甄選。
其他條件(如適用)
1. 申請者須提交一份約一千字以英文書寫的研究計劃大綱,並闡述選擇有關研究領域之理據。
重要日期(入學面試、放榜、註冊)
入學面試:個別以電郵形式通知
放榜:於報名系統發出通知
註冊:於報名系統註冊
報名手續
網上報名 (請選擇正確的身份類別 : 香港 / ​內地 / ​海外 及學制 : 哲學博士) – 系統操作說明
報名費用 : 澳門幣500元 (港幣、人民幣同價;如未能符合報名條件者或取錄與否,報名費恕不退回)

網上報名文件 (所有文件正本於錄取後核實)
1. 身份證副本(正反面)
2.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畢業證書
3. 正面半身1吋半近照
4.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成績表
5. 疫苗接種記錄
6. 研究計劃大綱
入學疫苗接種要求
按本澳衛生局的要求,所有學生必須完成以下疫苗接種,並提供接種記錄才可辦理註冊入學。
疫苗接種內容如下:
1. 乙肝疫苗 (共3針),並提供乙肝抗體指數
2. 痳疹 + 德國痳疹 (風疹) 疫苗 (共3針)
  方法1
痳疹 2針 + 德國痳疹 (風疹) 1針
  方法2
痳疹、腮腺炎、德國痳疹 (風疹) 混合疫苗 2針
3. 破傷風疫苗 (共3針,最後1針要於入學前10年內接種)
4. 白喉、百日咳疫苗 (至少1針) 
費用

學費 (澳門居民適用)

課程

正常修讀年期

澳門特區政府及鏡湖慈善會資助後
每年學費(澳門元)

澳門特區政府及鏡湖慈善會資助後
課程總學費(澳門元)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三年制

MOP 58,000

MOP 174,000

學費 (非澳門居民適用—內地、香港特區、台灣及其他境外學生)

課程

正常修讀年期

鏡湖慈善會資助後
每年學費(澳門元)

鏡湖慈善會資助後
課程總學費(澳門元)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三年制

MOP 96,000

MOP 288,000


備註
1. 2024/2025學年入學的新生及復學學生須按上述金額繳交學費。
2.  學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在正常修讀年期內分八期繳交,第一期於入學註冊前繳交,其後每期分別在每學期註冊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3.  碩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在正常修讀年期內分二期繳交,第一期於入學註冊前繳交,第二期在第二年註冊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4.  以上學費不包括書本、制服及運動服、境外臨床學習/臨床實習和交流的交通、住宿及相關生活費用,以及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項目等,學生須自行承擔。
5.  學生在正常修讀年期內超額修讀科目、重修、旁聽等或未能於正常修讀年期內修畢課程,須額外繳交相關費用(具體以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表為準)。
6.  2021/2022年度起入學/復學的高等課程學生於首次註冊前必須繳交保證金澳門元5,000,此保證金可用於抵扣學生離院時一切金錢處罰/欠款、畢業離校費等,餘額將在學生完成退學手續或完成課程後退回。


重要事項

1. 學生須接受上述學費表所有條款,於學院規定的期限內繳交各項費用,學院擁有根據本身規章對逾期繳交費的學生作最終處理權利。
2. 澳門居民是指持澳門居民身份證者。
3. 所有費用一經繳交,恕不退還或轉讓。
4. 學費及相關費用的調整,按學院最新公佈為準。
5. 有關費用之一切糾紛,本學院擁有最終仲裁權利。
 

2023年9月1日生效


學生宿舍費

住宿費
全學年(共10個月)住宿費:澳門元 18,000 分兩期繳交

按金
學生首次入住宿舍須繳付相當於一個月住宿費之按金。

備註
1. 新生入宿需要自備床上用品,包括棉被、冷氣被芯、枕頭、床單、被套、枕袋等。
2. 住宿生須共同分擔所居住單位電費。
3. 所有公用物品如有遺失或損毁,住宿生須自付有關罰款,學院有權在按金中扣減該金額。
 
重要事項
1. 宿舍房間是由本學院校園管理暨發展部統一安排及分配。
2. 凡已確認入住學生宿舍之學生,必須接受並遵守本宿舍收費表所有條款。
3. 已繳交之各項費用,無論任何原因概不獲退還或轉讓。
4. 任何銀行手續費由學生支付。
5. 宿費每年或作調整,按本學院最新公佈為準。
6. 有關宿費之一切糾紛,本學院擁有最後仲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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